各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意识,积极为湖北省202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准备,院团委、教务部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院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9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相关成果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个;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类进行评审。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项目、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三大类,除参赛报名表、申报书外其他申报材料中均不得出现作者及所在院系、专业或指导教师信息。
4、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具体可见附件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6、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分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7、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8、鼓励2019年6月后完成的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内创新项目及课题、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立项或获奖团队积极参赛;但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竞赛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即日起至2021年3月2日)
各系做好系内协调工作,充分调动专业老师和学生参赛积极性,利用寒假做好作品准备。作品组织完成后,各系组织内部评审,推选优秀作品参加校赛。
各系团总支指导参赛者填写《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2),规范作品格式(附件1),进行作品原创性审查,并制作《XX系部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
各系团总支于3月2日前报送系内参赛汇总材料(电子版)与附件3至校赛指定邮箱:fsxytw@qq.com。具体要求如下:
1、系内参赛汇总材料(电子版)中应为各参赛项目设立独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统一格式为“序号+报送系部+作品名称+第一作者姓名”;
2、每个项目的参赛材料须包含作品申报书(附件)与参赛作品,格式均为PDF;
3、各系上报《XX系部参赛队伍汇总表》(附件3),须按各文件夹序号顺序进行信息填写,格式应为XLS,每系部仅需提交一份汇总表即可;
4、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初赛(2021年3月上旬)
院团委组成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大赛规则对作品进行评审,并于3月上旬通过团委网站公布决赛名单。
(三)决赛(2021年3月中下旬)
进入决赛的作品应于赛前准备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提高作品,使作品更贴合实际符合比赛评审要求。本环节专家评审委员会将由校外专家老师组成,经过对改进后作品的考核,对作品进行评审。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奖金15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1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500元
优秀奖(进入省赛的其他6支队伍)6个,奖金300元
在省级竞赛中获奖团队和指导老师,可根据kaiyun开云· 网页版(中国)官方网站相关政策再次申请奖励。在省级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团队所在系部(以初次申报为准),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金2000元。
五、注意事项
详情参见《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附件4)第二条“参赛要求”、第三条“作品要求”。
六、联系方式
本届大赛的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kaiyun开云· 网页版(中国)官方网站团委网站,若有疑问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院团委办公室(法商大楼 210 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290919。
附件1: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参考格式.doc
附件2: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样本.doc
附件4: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zip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